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山东省提出,要将数字产业打造成山东的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
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超前布局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
区块链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集成电路、基础电子等关键基础产业,全面提升高性能计算机、高端软件、智能家居等特色优势产业。此外,还要发展特色高效数字
农业,推动智能制造升级,打造智慧服务示范区,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
山东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化、节能化建设,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
山东省还提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企业首次进入国家“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鼓励所在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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