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案件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伟提醒,老百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务必要提高警惕:
(1)以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而不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为幌子的;
(7)在街边、小区、商场、超市等违法违规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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