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
数字货币”的定义需要明确。不能把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与
比特币、
以太坊或其他
区块链项目发行的数字货币混为一谈。从防范
金融风险的角度来讲,央行数字货币是对货币的一种数字化补充,在本质上并没有影响到人民币的发行、承兑和流通;但是比特币、以太坊以及
区块链项目发行的数字货币,由于它具备国际化、匿名性的特征,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洗钱交易、黑市买卖等问题,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了巨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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