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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金融”骗了数十万人!EOS虚拟币衍生出“柚子生态”等传销骗局

2020-2-18 17:56

来源: 鹰鉴 作者: 帆船人

从2017年7月1日起,EOS(又称柚子币)在虚拟货币交易所上线后,衍生出众多以打理“柚子币”赚钱为名的传销骗局。其中,包括已经崩盘跑路的“柚子魔方”、“柚子投票”、“柚子生态”等等。其中,2019年8月13日和10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庭审现场

日前,又传出同样以打理“柚子币”赚钱为名的“EOS金融”(又称EOSFIN,柚子金融)崩盘跑路的消息,其网站也已经无法打开。

据被骗的投资者称,林传波、张水灿等人从2018年8月底开始,以“美国EOS基金会中国区EOS推广八大系统‘之一的名义,在晋江市池店镇租下百捷国际中心9楼,设立EOS柚子金融中国区俱乐部,并通过召开培训会、酒会等方式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买“柚子币”存入“EOS金融”平台,并承诺给予存储两年,五倍高额收益回报,制度三年不变等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

鹰鉴了解到,“EOS金融”对外宣称,“EOS金融”是柚子币发行方Block.One公司成立的强大区块链金融生态。并拿出3亿枚柚子币,通过“EOS金融”平台让持有柚子币的用户得到稳定、可持续的收益。无论利息还是奖金均已柚子币的形式发放。也就是众多资金盘骗局中,常见的“存币生息”圈钱套路。

该平台规定,参与者通过推荐的推荐注册成为“EOS金融”的会员后,就可以将柚子币存入,每天获得利息收益。并根据存入虚拟货币数量的多少,将会员划分为四个级别。最低存入50个柚子币,最高需要存入500个柚子币。

“EOS金融”鼓吹,会员将500个柚子币存入“EOS金融钱包”,并存满24个月,就能获得6倍的收益,净赚2500个柚子币的静态收益。

会员除了上述静态收益外,发展下线还有动态收益。动态收益是指,会员每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就能获得8%的直推奖。在发展会员的过程中还有层碰奖、见点奖、领导奖、新增业绩奖等奖励。同时,当自己的团队业绩达到一定数量以后还有晋级奖。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EOS金融”开始更改制度。2月2日,“EOS金融”网站突然关闭,导致众多投资者亏损。随后,“EOS金融”的发起人和和核心负责人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先后解散会员群,并销毁证据。

被骗的投资者还称,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江西上海等地诱使数十万人参与其中,涉案金额初估达数十亿元以上。

另外网传,“EOS金融”的操盘手和核心负责人林传波、张水灿等人已经被警方抓获。

实际上,“EOS金融”的动态模式,与滕州市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如出一辙。

2018年5月,李华明伙同姜百松、蔡某、黄某、陈某旺、赵某刚、赵某伟共同发起出资组建、操纵、管理“柚子生态”传销平台,以打理“柚子币”虚拟货币为幌子,以高额的静态收益、推荐奖、管理奖、领导奖等奖励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取财物。

至2019年2月案发,李华明等人依托“柚子生态”传销平台38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92亿余元。

2019年7月4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李华明等六人提起公诉。同年8月13日和10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柚子生态”特大传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鹰鉴在此提醒广大虚拟货币的投资者,我国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身向我国公民发行“柚子币”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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