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绿色制造工程,并首次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任务和“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导,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颁布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并联合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制定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厂作为绿色制造的主体,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内容之一,工信部提出了到2020年创建千家绿色工厂的目标。目前,国家已完成4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认定工作,其中,绿色工厂示范名单已达1402家,
山东省已有151家(含
青岛11家)。
哪些企业更容易申报绿色工厂:
(1)行业内龙头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能耗水平、污染排放等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工厂立项、环评、能评等相关建设手续齐全;
(3)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如属于已经执行完的处罚记录,可以做信用修复;
开展意义
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
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是未来企业发展的主要形态。
第一,政策导向,发展趋势。发展绿色工厂是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第二,荣誉称号,稀缺资源。绿色工厂作为工厂区的荣誉称号是稀缺资源,根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全国绿色工厂达千家级。
第三,
金融担保,信贷支持。政府引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工厂会获得相应的金融担保与信贷支持政策倾斜。
第四,财政奖励,工厂受益。针对入选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工信部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推动政府优先采购。各地也在积极争取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第五,绿色标杆,区别对待。纳入绿色工厂的企业,可以在错峰生产的时候以绿色标杆企业的名义申请采暖季不关停生产线,从而进行正常生产。
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绿色工厂需按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准备相关证明资料与自评价报告,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自评价进行指标性评价和现场评价,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
申报流程:
(1)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建议由第三方提供创建咨询服务。
(2)企业根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要求进行自评,编写自评价报告。
(3)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并对自评价报告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
(4)待国家下发申报通知以后,将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到市级工信部门,交由省工信厅转报。
(5)省工信厅委托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企业报送到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6)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委托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将企业按照重点推荐、推荐、不予推荐等分类报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由其审核以后将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一般20天左右,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工信部下文予以公布,确认其为绿色工厂。
服务流程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考《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开展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工作,首先,要对受评价方申报要求的符合性和评价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在确认受评价方满足基本要求后,与其签订评价合同,进入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内容: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对工厂基本要求的符合情况进行判定,围绕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六大评价指标,对工厂进行绿色工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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