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贝壳财经消息,10月25日,在中国
金融四十人
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
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
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一个公共产品,坚持M0和公共产品的定位。一方面是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会效率和福利的最大化,所以人民银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流通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和兑回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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