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支持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的关键部门,
金融机构构建
碳排放核算体系将为未来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税以及
碳市场等政策工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也是金融机构管理碳排放的基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发布了《中央企业节约
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碳排放。2022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已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有序降低投融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因此,碳排放核算体系是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金融机构满足行业监管与企业内控的必要工具。
金融机构构建碳核算体系是其披露碳排放信息的先决条件。国内外信息披露准则对于碳信息披露的要求日渐严格,国际上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DS)等公认的框架或标准要求所有主体披露范围一、范围二及(或)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
香港交易所于2021年底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要求企业披露完整的碳排放信息,预计2025年之前会要求某些类别的企业强制实行。此外,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均要求企业披露范围一、范围二以及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在国内,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要求披露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其中包括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中国将积极参与气候信息披露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气候信息披露有可能从自愿转为强制,而气候信息披露的前提条件是完成碳排放核算。
构建碳排放核算体系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投资、经营、合规风险。在未来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监管环境下,即使金融机构自身并不直接导致排放成本的增加,也可能因投融资标的受到监管政策影响而间接面临气候转型风险。金融机构通过投融资活动碳排放信息,核算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数据并据此优化投资组合,既有助于金融机构把握投融资标的的碳排放情况,制定对应的风险控制政策,也有助于金融机构了解投融资标的的碳减排情况,利用气候投融资政策创新服务产品,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领域。
作者:
倪清 普华永道中国ESG可持续发展市场主管合伙人
金以文 普华永道中国会计专业技术部合伙人
崔俊莲 普华永道中国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部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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