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
金融机构构建
碳排放核算体系任重而道远,但无论是从全球金融体系“净零”排放的要求,还是国内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来看,金融机构构建核算体系是大势所趋。完善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离不开监管环境与监管政策的支持:一方面,建议我国监管机构充分借鉴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的经验,尽快完善适用于境内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核算的方法和标准,帮助金融机构搭建碳排放核算体系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建议多个监管部门通力合作,构建统一、规范、公开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为金融机构核算投融资业务碳排放奠定可靠、可信的数据基础。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则应从管理制度、数据系统、投融资政策等多个层面入手提升自身核算、管理碳排放的能力,以制度体系化的思路建立应对气候变化风险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碳排放核算的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建议金融机构依据自身的特点建立碳核算的内外部管理制度。例如,尝试在投资协议或贷款合同中附加碳排放数据信息报送条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每年投融资标的报送用于核算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另外,建议金融机构设置碳排放管理岗位或部门,通过人才引进、内外部培训等方式提升金融机构的碳管理能力。
构建碳排放核算的数据系统。建议金融机构配置针对内外部碳排放数据收集及管理系统,采用数字化的方式分行业、分类别收集投融资标的的过程碳排放以及
能源消耗数据信息,循序渐进地提高碳排放核算的基础数据质量。另外,建议金融机构依据权威的碳排放数据源,尝试构建机构内常用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既可用于投资前碳排放估算,又可以用于执行过程中投融资标的报送数据的验真。建议金融机构构建碳排放核算系统,用于自动核算投融资标的的碳排放量,追踪每一笔融资的碳排放或碳减排量变化情况。此外,可以通过构建数据质量预警系统,利用大数据和
人工智能验真投融资标的报送的数据并予以提示。
合理应用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核算的结果,制定气候投融资管理政策,创新气候投融资支持工具。建议金融机构依托于碳排放数据分析量化金融机构资产面临的气候转型风险,制定基于行业、区域、项目类型的风险管理对策,建立引导客户向
低碳转型的投融资政策。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碳减排数据识别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的市场机会,创新金融支持工具。比如,将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与项目碳减排量或碳排放量挂钩,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碳减排项目,实现低碳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共赢。
作者:
倪清 普华永道中国ESG可持续发展市场主管合伙人
金以文 普华永道中国会计专业技术部合伙人
崔俊莲 普华永道中国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部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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