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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组织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时面对多种排放因子或没有排放因子怎么办?

2023-4-18 09:03

来源: 碳阻迹 作者: 晏路辉

在企业计算组织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的时候,经常遇到两个常见问题:一是活动数据对应多个排放因子;二是活动数据压根没有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ISO等碳排放计算标准,有一些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原则:

物理距离:物理距离越近的排放因子越接近企业排放的真实情况。所以从物理距离选择碳排放因子的优先级顺序是:供应商提供/实测(有检验证书做保证)的碳排放因子> 区域碳排放因子>国家碳排放因子>国际碳排放因子。
发布年份:尽量选择最近发布的数据,一般不能使用超过10年以上的排放因子。
发布部门:优先选择国际或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例如联合国IPCC、各国碳排放业务主管政府部门等发布的数据。
核算范围:排放因子生命周期边界尽可能完整。例如计算产品碳足迹,则尽可能使用全生命周期或半生命周期的国家排放因子。如果国家实在没有官方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则可以考虑选择国外碳排放因子数据库,例如Ecoinvent。
以国家级生命周期电力排放因子为例,笔者了解到很多认证机构在计算产品碳足迹时采用发电碳排放因子,这主要受限于国家没有半生命周期或全生命周的碳排放数据。
单就电力排放因子来说,从其它国家的电力排放因子数据推算,全生命周期/发电阶段=1.1-1.2倍。碳阻迹的欧洲碳咨询同事建议,如果没有国家级生命周期数据,则可以考虑核心阶段数据,如用发电乘以一个系数的方式得出生命周期排放因子数据。
在缺乏基础排放因子数据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破局点在于:从碳足迹计算标准出发,明确使用的数据库,尽可能确定基础核心数据(电、天然气等)的单一使用来源,避免让用户做出多种选择,减少错误率,提高数据的可对比性。
退一万步讲,即使目前的基础能源数据没有那么准确,只要企业使用同一套数据,也能保证不同产品的碳足迹的有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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