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
钢铁、铁合金行业产能规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相关规定,提高新改扩建项目准入标准。加快淘汰和化解落后和限制类工艺装备,推动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装备大型化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方式,加快低效产能和工艺退出。鼓励采用
低碳工艺流程、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
能源供给与钢铁产业共同体,推进钢铁产业用能的清洁能源替代,推动钢铁、铁合金产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一批产业协同降碳示范骨干企业。优化
包头、
乌兰察布、
赤峰等盟市钢铁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化特钢产业地位,构建高附加值产业链条,发展高性能板材、管材和先进轨道交通材料等新材料,推动不同钢铁企业间产业链条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产业链集群化发展。推进废钢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循环发展水平。到2030年,全区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自治区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国资委、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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