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纯电动小客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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