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登录网站

首页 快讯 查看内容
  • 403
  • 0
  • 分享到

违反《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有哪些处罚措施?

2024-3-14 12:57

来源: 首都之窗

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第三方核查报告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碳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重点碳排放单位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并可根据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登录 后参与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