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提示做好绿色
金融债券存续期定期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要严格落实绿色金融债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按期编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二及时做好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第三重点关注披露信息的完备性,重点关注“绿色项目资金投放情况”“绿色项目投放余额及数量的类别分布、地域分布等”和“绿色项目新投放金额及数量、到期金额及数量、期末投放金额及数量”三方面。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应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要求披露信息,保证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四,相关中介机构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绿色金融债券主承销商应督导发行人做好以上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评估认证机构、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绿色金融债券存续147只,余额8388.6亿元,涉及发行人88家。2023年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基本均按时完成存续期报告的披露,整体披露的规范性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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