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绿色
低碳转型关键期,提出阶段性目标,主要包括:
“十四五”期间: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健全,建成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低碳或零碳试点示范,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和
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稳步提升,各项数据继续保持在碳达峰平台期。
“十五五”期间: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健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产业模式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和占比显著提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此外,《实施方案》对2060年提出预期性目标,到2060年,以科技创新引领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更加完善,净零碳技术全面普及,CCUS、BECCS等负碳技术广泛应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如期实现碳中和,全面支撑首都和全国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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