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
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建设一批风电、光伏项目。适时发展海伦市城区生活垃圾发电产业。适度发展各县(市、区)风力、光伏发电产业。鼓励开展储能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新技术与新模式先试先行。通知还指出,谋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长效化开发,推进新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十四五”末力争并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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