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义务
2024-8-18 23:41
来源:
金杜律师事务所
作者: 吴青 , 周悦霖 和 张文博
202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企业节约
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完善二氧化
碳排放统计核算、信息披露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碳排放”。同时根据该办法,国资委制定有《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细则》,并对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年度和任期、定量或定性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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