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分别在区域、省域、城乡等层级,提出绿色
低碳发展意见。其中,《意见》在区域方面突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协同推进长江、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针对长三角区域,《意见》指出要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壮大绿色产业集群;粤港澳大湾区,大力推动绿色
金融改革、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大湾区产品碳足迹与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在长江、黄河流域等地区探索建立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一体推进的投融资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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