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培优育强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支持企业申报各级绿色制造、(近)零碳类荣誉称号。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近)零碳类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获评相同类型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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