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
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此次申报为项目征集,待审核通过项目正式入库后方可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1、分布式光伏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1年,每千瓦时补贴建筑业主方0.1元。(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 2、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项目投资方0.1元。3、光伏配置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项目投资方0.3元。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