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泰国证券交易所委员会周三宣布数字代币发行监管规定将于7月16日生效。
SEC在声明中表示,数字代币发行方必须是在泰国法律下进行注册过的公司,他们将能够向机构投资者、超高净值投资者、风险资本和私人股本公司提供无限量的此类资产。
但SEC同时也表示,发行方只能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最多30万泰铢(合9,050美元)的代币。
据《曼谷邮报》报道,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
ico发行方、
数字货币交易所、经纪商和涉及数字资产交易的交易商,都必须在生效日期后90天内向SEC注册。参与者开展数字资产业务还必须获得财政部批准。未经授权的数字货币的卖方以及设立未经授权的研讨会以获取
加密货币投资的人,将被处以不超过交易价值两倍或至少500000泰铢的罚款。他们还可能面临长达两年的监禁。
这些代币的发行方可以接受泰铢或者加密货币作为代币购买方式,包括
比特币、比特币现金、
以太坊、以太坊经典、
莱特币、瑞波币和恒星币。
本周,泰国还刚刚通过了数字资产商业法令,规定了数字资产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证券”,赋予了数字资产双重属性,具体根据其用途来定。同时还对两种数字资产进行了定义,“加密货币”是指用作交换商品的媒介,而“数字代币”被定义为参与投资或获得特定商品的权利。
泰国还制定了相应治理规则来管理允许实体参与的数字资产活动,包括数字资产交易所、数字资产经纪商、数字资产交易、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数字资产相关的活动。
其中,泰国财政部将负责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注册和执照颁发。
今年3月份,泰国财政部长Apisak Tantivorawong曾表示财政部将对数字代币和加密货币交易的收益征收15%的预扣税。
他还说,此外还包括7%的增值税,但一般投资者将被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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