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重庆市
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明确要求加强碳排放核查机构及活动的监督管理,提升核查数据质量,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细则规定,核查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场所设施、专业团队及完善管理制度,且近年在温室气体核查领域具有良好业绩和经验。同时,核查人员须为专职人员,具备碳排放核查相关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无违法违规记录。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公开招标每年遴选核查机构,并建立动态管理和考评机制,确保核查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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