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各国的证券市场有各国的相应法律规定和政策,但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业务合规是公司上市的基本前提,正如法律所要求的:「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我们常说,
区块链从业者的最大风险在于「政策风险」,这种风险的特点在于「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是每一个新生事物的必经阶段。
从目前情况来看,区块链领域上市(包括可能在未来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企业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芯片开发及矿机销售企业,比如嘉楠耘智、亿邦国际和比特大陆;二是加密
数字货币交易所,如近期传出要在明年上市的Coinbase,和前些日子外界盛传想要借壳上市的
火币;三是挖矿企业,得益于低廉的电费和宽松的政策,以北美挖矿公司居多,比如在多伦多交易所上市的HIVE Blockchain。
除上述之外,还有在2017年底通过Reg A+在纳斯达克上市的LongfinCorp.(NASDAQ:LFIN),其本身是一家基于
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的
金融科技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进出口商、制造商等提供外汇和金融方面的解决方案,在收购了区块链公司Ziddu后,将通过Ziddu提供基于
加密货币的金融服务。
以上述前两类未上市但已有上市计划的区块链公司为例,哪些问题会影响其上市之路?
1)加密数字货币的价值确认及税务合规问题
无论是矿机制造商、还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其直接的营收形式都包括加密数字货币。比特大陆矿机销售接受加密数字货币支付,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也是加密数字货币形式。
区块链公司上市的四重门
众所周知的是,加密数字货币无政府担保且价值波动大,以比特大陆为例,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加密数字货币资产占总资产的28%。而事实上,如比特大陆一样的矿机企业,虽有区块链概念,但其业务在本质上和传统技术研发和制造行业无异。
比特大陆尚且如此,如果是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其加密数字货币资产的占比可能更高。币价的高波动性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带来的不稳定性会更强,这种不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企业上市。
同时,由于在业务开展时会涉及到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区块链企业还需要做到加密数字货币税务方面的合规。
从国外立法来看,日本和澳大利亚开始对加密数字货币征收资本利得性质的税款,也由于加密数字货币具有跨界流通的性质,目前各个国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政策。
我国法律对基于区块链产生的虚拟货币的征税没有明确规定。但针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2008年《批复》」),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无形资产指的是不具备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如果相关通证(
token)被认定为货物或无形资产,则交易者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因此,
区块链项目若要上市,可能会面临税务必须合规的问题。
但税务合规问题对于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来说更特殊一些,由于全球化属性也使得其用户可能分布在很多不同的国家,由此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纳税要做到符合法律要求。
2)业务合规
业务合规是区块链企业上市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由于矿机企业在本质上属于传统的企业,其业务合规层面一般不会有问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在迫切需要监管合规的区块链行业里,「合规」本身就意味着是巨大的机会与财富。
以近期传出要在明年上市的Coinbase为例,这家成立于2011年的区块链独角兽企业,刚完成E轮3亿美元的融资,估值达到了80亿美元。其在2017年曾获得纽约州当地政府认定,是美国第一家持有正规牌照的
比特币交易所。这与Coinbase一直以来严格遵守监管政策紧密相关,其在业界的标签就是「合规」,相信它在上市的路上也会「向阳而生」。
而在日本,其合规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是持牌交易所,完全处于政府部门监管之下,从整体上讲,在满足基本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其上市所面临的合规问题压力相对较小。
对于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在合规层面,全球的发展都呈现出「牌照化」的趋势,其上市过程中业务合规层面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持牌」。无论是在日本还是美国,甚至
香港证监会昨日的文件,也印证了这一趋势。
香港证监会在2018年11月1日,发布了《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并以附录的形式对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监管提出了概念性框架——《可能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概念性框架》(以下简称「监管的概念性框架」)。
在「声明」和「监管的概念性框架」中,提出使用「监管沙盒」的方式,与那些有意并且已证明其致力于依循应达到的严格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合作,将其纳入监管沙盒。在此探索阶段,证监会将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共同探索以厘定它们是否应当受到规管。若证监会认为其应当受到规管,便会考虑向合格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颁发受发牌条件所限的牌照。
其中,对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拟监管框架内容如下图所示:
港交所对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拟监管框架内容
不管是从「限制首次代币发行的代币交易」到「禁止期货合约及衍生产品」的五大核心原则,还是从「财务稳健性」到「打击反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十二个主要条款,反映出政府监管部门对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意向,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合规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3)安全风险
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虽依托于具有安全特性的
区块链技术,但交易的安全性却一直得不到保障,黑客攻击和网络安全事件,都可能对其产生致命的危险。
每一次交易所被盗事件,都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门头沟事件」依然历历在目,在受到两次大规模黑客攻击后,这艘曾经最大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巨舰,在用户的不满情绪和声讨中,舰沉太平洋。
进入2018年,1月26日,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Check遭遇黑客攻击,事后估算丢失的币总价值5.23亿美金,超过了「门头沟事件」。3月7日,
币安交易所被盗,部分账户被入侵。
不仅仅是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有安全风险,根据比特大陆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其曾在2017 年遭遇黑客攻击,而这次黑客攻击,使比特大陆损失了价值 2700 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4)监管风险
前文已经提到,区块链企业最大的风险是政策的不稳定风险,也就是我们说的「监管风险」,之所以将这一点问题放到最后,在于其完全「不可抗力」。即便是一直以「合规」著称的Coinbase,也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对其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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