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讯,日前,日本国税厅举行了第六次《关于
数字货币交易相关申告等环境整备研究会》,联合
金融厅管辖下的数字货币交易业相关团体,就数字货币交易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协助国税厅制作、计算年度交易报告,以及应对即将到来的税务申报季的个人税务申告的准确性。
本次会议观点如下:
1、数字货币征税被划分在所得税的杂项所得中,即使本年度在数字货币交易中亏损,也无法与其他所得税进行抵消。
2、2017年6月以后,数字货币买入卖出均并没有消费税。
3、认定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但是个人保有的数字货币资产,无法划为《国外财产调书》的统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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