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建设始于试点碳市场。2011年10月,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中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分别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并于2013年-2014年陆续开市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5年。为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尽早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重点排放单位自2022年4月起,在每月结束后40日内,通过环境信息平台对以下
生态环境部官网5日消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