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联合国在1997年12月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碳排放权和碳排放配额自此真正成为了具有价值的资产,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即减排困难的国家、地区或企业可以向碳排放交易所购买该类资产
国务院加快制定动力电池绿色设计及碳足迹核算标准
CCER林业碳汇遇严审,高质量碳信用是自愿碳市场的根基
中欧(太仓)绿色数字创新合作区碳中和试点项目启动会举办
涉及24家企业 西藏碳核查开始招标
玉柴马石油公司成功通过温室气体与产品碳足迹核查
碳期货市场建设加速 有望降低企业履约成本
欧盟碳关税新动向
全球首艘带碳捕集功能的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船建造完毕
湖北碳市场履约率连续10年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