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曙松 朱元倩 王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
金融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巴曙松系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
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8期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希勒指出:“金融的本质是通过资金的流动来完成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和效率。”正如其所总结,金融的本质就在于通过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实现资金的融通,其中,货币是金融运行的重要载体,信用是金融交易的基础,风险控制是金融管理的核心内容。基于这一内涵,金融的职能相应地主要体现在信用中介、支付结算、货币融通和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使得信息更加对称,提高了金融行业的支付结算效率,降低了货币融通的成本,并且基于大数据技术使得风险管理更加有效,但是总体来说,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只是形式和手段的改进,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热潮,
区块链技术似乎成为开启新一次技术革命的钥匙,
区块链技术实现的价值传递以及无需信用中介、高安全性、去中心化以及去官方货币化等性质是对金融行业的一种根本性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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