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其影响会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而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最大受益者一定会受到最大的影响。
其次,由于供应链融资要提供多样化服务,而且客户的需要也不尽相同,因此,银行需要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信息来量身定做金融服务。在供应链融资和服务过程中,企业销售部门希望能增加销量,决策部门则要求保证现金流周转速度,资金管理部门则希望能保证安全性。银行在扩大供应链金融运营范围,提供各种服务过程中自然放大了各种风险隐患。
最后,中小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数据等方面,可能对银行采取虚假或不实信息的行为,使银行无法获得真实数据,难以有效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无法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供应链金融的主办或开户银行可能无法独立完成对供应链所有企业相关数据的调查和分析,也就难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企业的行业发展前景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从而不能准确了解供应链的整体情况,这将使其无法根据供应链成员的决策和经营,调整相应的信用贷款或服务方案。
周延礼表示,要防范以上一些风险,就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注意风险管理。
一是应当建立一整套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当其中一项以上的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临界值时必须发出预警信号,增加资金运作弹性,确保目标供应链良好有效的循环。同时建立信用模型和数据库,对供应链的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设置信用值,进行
评级、授信、物流资质考评和关联客户相互监管等管理方法,变过去的静态评估为动态评估。
二是选择
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等产业链比较完备、行业秩序良好、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链群。引导核心企业在选择成员企业的过程中,将信用度的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标准,对各加盟企业进行严格筛选。
三要在产品和服务方案设计中从核心企业入手,借助核心企业向外辐射,贯穿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如对上游的原料供货商重点开拓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等产品,对下游的经销商着重提供动产和仓单质押等产品,编织供应链融资网络,体现“横到边、竖到底”的纵深服务。
四要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封闭运行。供应链金融要选择一个强大有实力的物流公司合作,物流公司可为供应链提供信息、仓储和物流等服务,帮助银行监控物流和企业动产,达到银行控制货权的目的。此外,可以通过订立各项契约维系平等利益主体之间合作关系,为供应链运营提供强制性的实施规则。同时将企业间原有的关联交易外化为契约交易,尽量避免摩擦,提高供应链的运营效率。
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效率还比较低,主要是信用信息不透明。尽管供应链金融已发展多年,但是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仍颇为有限。周延礼认为,随着国家的鼓励性政策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将供应链融资视为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探索,积极开展等多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打破信息不对称,打造数字信用,为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风险可控的普惠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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