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在
区块链之下的信用社会中,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行为数据都将放到区块链上,让每个人能对自己的数据做主,有完全的权利运用的自己的数据,而不需要其他机构来证明,且个人能够通过加密保证哪些数据是对外公开的、哪些是不公开、对哪些机构或人公开的、对哪些机构或人保密的。现在,客户在互联网搜索服务商,未来,客户一旦发出需求数据,是多家服务商根据客户的数据和自己的数据模型提出服务选项和报价,服务商围绕客户提供服务,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才可能形成。
在现实中,区块链想要实现对信用基础的根本变革,还需要突破四大难关。第一,是将现在分散在各个机构中的数据通过统一的区块链记录为一体,这需要每个领域的机构都加入统一记账的体系中来;第二,明确区块链上相关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交易权、处置权。数据流转的前 提是个人客户对数据的主体权利得到尊重,在缺乏用户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数据禁止交易——即 “无授权不交易”,需要制定相应具备法徉、行政意义的用户隐私保护法案,并建立有行政权威 性的保护机构作为市场监管常任组织,防止个人数据被滥用;第三,个人和机构能够方便地把相 关的数据上传;第四,记账是有成本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对记账的机构进行适当的奖励,以保证记账的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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