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国
金融四十人伊春
论坛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
长春表示,央行下属的
数字货币研究所早于2018年就开始了数字货币系统的开发,央行数字货币已是“呼之欲出”,随后引发了互联网和金融界广泛热议。
央行研究发行数字货币并非一时之举。据悉,从2014年至今,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进行了5年。2017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成立。目前,该所已经申请了74项涉及数字货币技术的专利。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科技尤其是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全球涌现出不少所谓的“虚拟货币”,如近年来争议较大的
比特币、莱特货币等。那么,此番央行提出的数字货币与这些商业“虚拟货币”有何不同?
从货币属性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并非货币。“虚拟货币”不像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支撑,其投机性受到监管趋紧和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价格常常大起大落,并在很大程度上干扰本国乃至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的正常秩序。
从货币流通原理看,为保证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宏观调控,只有国家才能对货币行使发行的最高权力。因此,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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