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硬币的两面,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及充满变数的不确定性也给监管带来了难题。
尤其是,一方面,区块链最初应用于
比特币领域,导致一些人误认为区块链等同于比特币,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以“区块链”为名进行非法融资、诈骗的现象。
“另一方面,区块链上的数据具有难以篡改的特性,对现有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带来了挑战,出现了利用区块链传播不良信息的现象。”何宝宏说。
为此,我国主管部门不断探索建设区块链监管体系,及时出台规范措施,优化区块链产业环境,坚决遏制假借
区块链技术进行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2017年9月4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首次代币发行”(
ico)定义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
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告同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公告发布后,首次代币发行活动在国内已属违法,ICO引发的非法筹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运营责任,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现行有效法律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传播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监管;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及服务提供者进行备案管理,发给备案编号。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的监管政策应进一步增强弹性,有效监管与合理引导要并重,积极做好风险管控与鼓励技术创新二者之间的平衡。”何宝宏说。
何宝宏认为,要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以及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踪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发展规律。要探索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的安全保障体系,引导和推动区块链开发者、平台运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要把依法治网落实到区块链管理中,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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