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完善和创新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具备制度高效落地执行能力。
李慧镝表示,“治理体系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民主、法治、科学、协调和有效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治理能力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的转型发展关键是实现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在李慧镝看来,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支撑,是科技强国和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和制度保障。“科技创新治理体系需要内外部协同才能不断推动国家治理升级。”他指出,“通过内部治理,实现更有效的知识生产;而通过外部治理,则可以推进更优质的社会进步。”
科技创新内部治理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四化”不断提高知识生产的效率,实现生产力水平提升。李慧镝进一步解释了其含义:
“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高校、企业和个人在创新方面的能力,形成可管理、有活力、可持续的创新长效机制;
“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立法机制,让创新方向有法可依,引导科技创新向支持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服务人民幸福生活方向发展;
“全面化”,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要实现科技创新在各个领域的统筹发展,不能局限于发展有短期利益和市场偏好的科技方向;
“国际化”,与国际最前沿科技保持同步,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寻找创新突破口,建立中国引领发展的科技领域。
“科技创新外部治理的核心目的是为改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李慧镝认为,5G、
人工智能、大数据和
区块链等技术,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治理方式的创新和治理效能提升。
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
一是融会贯通。科技创新会触及到国家、社会治理各个层面,从而推动治理体系结构更科学、治理反应能力更及时、治理信息更全面。
二是汇点成面。创新要从细节着手,充分发挥不同创新成果在各个领域的作用,逐步形成可全面支撑外部治理现代化发展的科技网络。
三是开拓务实。创新研究要以应用为导向,以务实为责任,要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实际生产力,不断激发创新活力,持续为外部治理现代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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