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方写入,共同维护
区块链的记账参与方应当由多个利益不完全一致的实体组成,并且在不同的记账周期内,由不同的参与方主导发起记账(轮换方式取决于不同的共识机制),而其他的参与方将对主导方发起的记账信息进行共同验证。
2.公开账本
区块链系统记录的账本应处于所有参与者被允许访问的状态,为了验证区块链记录的信息的有效性,记账参与者必须有能力访问信息内容和账本历史。但公开账本指的是可访问性的公开,并不代表信息本身的公开,因此,业界期望将很多隐私保护方面的技术应用到区块链领域,以解决通过密文操作就能验证信息有效性的问题。
3.去中心化
区块链应当是不依赖于单一信任中心的系统,在处理仅涉及链内封闭系统中的数据时,区块链本身能够创造参与者之间的信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身份管理等场景,不可避免的会引入外部数据,并且这些数据需要可信第三方的信任背书,此时对于不同类型的数据,其信任应来源于不同的可信第三方,而不是依赖于单一的信任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区块链本身不创造信任,而是作为信任的载体。
4.不可篡改
作为区块链最为显著的特征,不可篡改性是区块链系统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有很多基于硬件的技术同样可以实现数据一次写入,多次读取且无法篡改,典型的例子如一次性刻录光盘。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基于密码学的散列算法,以及多方共同维护的特征,但同时由于这个特性,区块链的不可篡改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称之为难以篡改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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