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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飚:对中国发展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的一点思考

2020-3-14 19:50

来源: 清华金融评论 作者: 陈宜飚

香港能否给“币圈”生路?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香港这个中国特别的行政区,数字货币正继续成为金融科技投资领域的热点。

2019年10月,香港证监会宣布,将会把以代币为主的虚拟资产管理、基金分销、交易所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准备予以授牌。到2019年11月6日,证监会更进一步发布《立场书》,表示将会再设一个新牌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在短短一个月左右时间,密集出台两大利好政策,这无疑给“币圈”和“链圈”人士带来意外之喜。

还记得在2016年左右,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中国香港,众多金融从业者还在不同场合公开诘问港府:为什么香港号称金融中心,在移动互联网如此普及的时代,香港平均每人有2.7部上网装置,却还没有出现类似支付宝、微信支付这样便利的金融工具?为什么哪怕是极小金额的跨行转账,还要被收取近200港元的跨行手续费?

但到了2019年,不仅支付宝、微信支付全部入驻香港,而且还多了Paypal等国际移动支付工具,港人可以实现全球市场的移动支付。金管局通过引入“转数快”系统,彻底改变了跨银转账的收费史,且转账额度远超内地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区块链及分布式分类账技术(DLT)方面,香港在贸易融资、数码身份管理、央行发行数码货币,以及通过DLT进行按揭估值方面都有进展。金管局还颁发了数个虚拟银行牌照,允许科技公司进入传统银行领域。

香港对于金融科技的策略,可以见诸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2016年的网志,即要采用“风险为本”(risk-based supervision)和“科技中立”(technology-neutral)原则。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在制定和执行监管框架和规范时,只会根据金融活动或交易的本质和衍生的风险作为基础,并不会因为采用不同的科技而做出不合理的豁免或要求,令市场参与者能在有利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营运,而用户也毋需承受不必要或过大的风险。

从资本市场角度来说,这其实是对融资方和投资方都有利的监管原则。

正是在这个原则之下,连经常被香港投资界诟病对新生事物“冷感”“不作为”的香港证监会,也开始积极参与到金融科技的浪潮中,主动出击,这才有了利好币圈和链圈的两个重大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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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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