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商品溯源、版权保护及交易、数字身份、财务管理、电子证据等领域策划公布一批
区块链应用示范工程,面向全球开展揭榜活动,遴选产生的优秀企业在海南注册落户的,可按市场化方式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予以推荐。
我省还将探索“区块链+
金融”沙箱监管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给“区块链+金融”新业态发展提供宽松的创新环境。
此外,我省将打造区块链产业集群,支持海南生态软件园、
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开展项目孵化、
区块链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秀团队和优质企业引进、区块链国际合作和创新创业活动举办等,加快海南自贸区(港)区块链试验区建设,培育发展区块链新业态,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措施》试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执行评估效果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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