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区块链技术落地应用中,缺乏适配的监管手段是阻碍其大规模发展的因素之一。今年4月27日,为深入做好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央行公告支持在
上海市、
重庆市、
深圳市、
河北雄安新区、
杭州市、
苏州市等6市(区)扩大试点。
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至
北京、上海、重庆、深圳、雄安新区、杭州、苏州、广州、
成都9个地区。2019年12月底北京开启监管沙盒试点,自此,中国版“监管沙盒”迅速推进。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深圳公示了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应用,其中北京已公示了两批共17个试点应用项目,上海公布了第一批共8个应用的试点名单,深圳公布了第一批4个试点应用项目。
吴大器建议,以长三角区域为试验区,建立区域性的监管沙盒试点机制体系,建立规范的流程体系,形成开展监管沙盒试验环境。
一是建议由银保监会为指导,长三角地方监管机构为主体,行业监管、学术研究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制定规范的准入标准,建立相对灵活的规则调整机制,对金融科技相关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领域的创新进行测试,测试周期一般保持在6至12个月。
二是建议制定清晰全面的金融科技企业准入制度,分行业、分节奏地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选择能够促进民生普惠和提高金融业新增动能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严格甄别所申请的测试项目的创新性特点,以“实质创新”的标准划定沙箱的准入边界,对于不具有实质性创新的项目将排除在沙箱之外,以防止监管套利。
三是建议设立完善的项目测试评估反馈机制,测试项目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核心,加强金融科技企业与监管主体之间的沟通,适时反馈真实的测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方案,以为监管沙盒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四是建议要探索建立完备的金融科技企业项目退出机制,包括沙盒测试成功后企业的牌照获取规则和路径渠道,以及沙盒测试失败后企业的延长申请或停业公示制度等。
在前期实践中,吴大器提议以保险行业为试点,遴选保险科技作为优先试点。一方面保险科技领域的基础较为薄弱,易于创新;另一方面保险科技发展潜力巨大。保险科技企业在授权的期限和空间内开展试验性经营,能够有效测试项目可行性,并充分暴露科技缺陷和潜在风险,对颠覆性的创新方案有效试错,及时更改或调整创新项目方向、内容或规模以便完善解决方案,能够在提高创新效率的基础上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风险成本。
“以上海为牵头,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以
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为重点试验点,重点关注分布式账本技术、在线平台技术、应用程序接口技术、生物识别技术、智能合约、智能保顾技术在保险领域的应用,对保险科技新产品或新服务进行真实或虚拟沙盒测试的实施可行性研究,为长三角一体化的沙盒测试的实施提供保障。”吴大器分析称。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