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鹏:
区块链技术冲击了既有规则和市场秩序,对此,应摒弃政策高度波动与运动式执法,考虑引入监管沙盒机制,有助于监管者在创新监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我认为,中国作为区块链大国,应推动
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目前区块链对立法与监管带来种种挑战,需要监管者和立法者转变固有思维。比如说,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将法律和合同条款转化为简单而确定的基于代码的规则,这些规则将由底层区块链网络自动执行。
未来,技术规则将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与法律规则相同的作用和功能。政府可借助代码,通过将部分法律转换成技术规则,由底层技术框架执行,从而减少监督和持续执行的需要,降低合规和执法成本,也减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确定性。
当前,区块链技术距离成熟尚有很大距离,监管者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形塑新规范,影响代码规则,最后通过程序自动运行实现区块链的部分内部治理,节约监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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