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碳市场运营后,火电企业的
碳排放配额交易在全国市场进行,其他行业的碳市场继续在试点地区运行,全国碳市场将择机增加新行业,但目前没有时间表。
从2017年开始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入收尾期。
11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结算办法”)两份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日,结算办法的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1月11日。
两份征求意见稿披露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的主体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以及其他产品。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全国碳市场开始运行还有待操作细节出台和硬件设施完善。全国碳市场初期运行将只纳入火电一个行业,交易范围仅含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
“现在努力的方向是明年实现交易,一些大型企业也是按照明年开始交易做准备的。”碳市场咨询投资机构中创碳投公司事业一部总监李丹对记者说。
目前看来,全国碳市场有望在明年年底之前开展实质运营。届时,新
能源企业可将自己减少的碳排放出售给火电企业,帮助其实现减碳指标。在碳市场纳入的行业增多后,会有更多的类似交易行为。
按照目前的交易标准计算,风电、光伏企业可售减碳量能带来每度电1.3分—7.4分钱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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