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创新简述
克里斯坦森(哈佛商学院教授,“破坏性创新”的首创者)区分了两种创新:延续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延续性创新旨在提高产品质量。破坏性创新是指用客户眼中价格更低、更便捷、质量更优的产品代替您的产品。最近,克里斯坦森(2015)又提出了效率创新。效率创新的目的是降低成本(事半功倍),在数字化和自动化时代,效率创新十分重要。
克里斯坦森还认为,当一项创新以低端产品的姿态进入现有市场时,这项创新才具有破坏性。这也就是说,这项创新使用起来不甚便捷,与市场中高端产品相比质量不高,带来的收益也较低。对企业而言,这些低端产品与他们现有的高端产品相比,投资回报率较低,因而价值也不高。因此,他们不会过多地投资于低端市场产品。
而另一种情况是,虽然在现有市场中,这项创新能够解决的客户需求,企业产品同样也能够解决,但它仍旧能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因为与现有产品相比,它增加了新功能。
如果一项从低端市场或新市场起步的创新,能够征服主流市场,并促使现有企业的客户更换产品,那么它就变成了破坏性创新。随后,企业收益会大幅缩减,最终,会破坏现有企业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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