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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电子〔2022〕148号】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

2022-11-2 09:28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虚拟现实+智慧城市


探索虚拟现实在城市治理中的融合应用,形成城市可视化管理解决方案。推进基于用户地理位置服务(LBS)和高精度视觉定位服务(VPS)的生活助手应用,支持厘米级空间计算、多场景大规模用户实时交互。提升数字空间运营服务能力,探索室内外实景三维商业化建设模式,面向交通出行、餐饮购物、文娱休闲等场景,打造虚实融合、高效便捷的个性化智慧生活信息服务。

专栏3 多场景应用融合推广工程

工业生产领域“VR/AR工业赋能”工程。加快垂直领域虚拟现实的先导应用,推动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智能化车间与虚拟产线建设,建设跨领域跨环节的模拟仿真与协同开发环境,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原材料、消费品等产业,能源电力、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钢铁石化、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培育包括开发设计、制造装配、运维巡检、远程协作、营销展示等在内的不少于50个典型应用工业场景。

文化旅游领域“VR/AR沉浸式旅游体验”工程。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在旅游领域落地应用,推动景区、度假区、街区等开发交互式沉浸式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培育云旅游、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推出一批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

体育健康领域“VR/AR大众健身”工程。支持发展运动项目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落地一批以体育强国为主题的健身锻炼虚拟现实产品,推动数字骑行、跑步等多类典型应用场景试点应用,优化运动器材、健身软件、体育设施与虚拟现实终端间的有效适配,举办虚拟现实运动健康推广活动,提升虚拟健身的大众认知度。

演艺娱乐领域“VR/AR线上演播”工程。推动5G虚拟现实在演艺行业规模商用,建设常态化“虚拟现实+演艺”平台,支持文艺院团、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沉浸式演艺活动,促进舞台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虚拟现实平台开展沉浸展演,培育一批符合沉浸娱乐需求,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原生线上演播产品。支持虚拟现实在主题公园、园区街区、商业场所的应用,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

智慧城市领域“VR/AR智慧商圈”工程。支持基于用户地理位置服务和高精度视觉定位服务的增强现实应用对线下街区赋能,遴选不少于10个热点商圈,推动虚实融合沉浸化、数字空间运营化的“全息街区”样板点建设,打造涵盖互动社交、室内导航、餐饮购物等的个性化生活信息服务。


(四)加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共性应用技术支撑平台。聚焦行业共性技术,挖掘行业领域关键技术需求,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提供标准与知识产权相关服务,解决制约行业应用复制推广的技术瓶颈,提升跨行业的虚拟现实应用基础能力。

建设沉浸式内容集成开发平台。开展沉浸式内容生产工具及流程优化研究及培训,为内容开发者提供全景拍摄、三维重建、直播分发、开发引擎、虚拟化身、沉浸式音频、终端外设等虚拟现实摄制软硬件工具箱,支持三维化、强交互内容创作与规模生产。支持建设沉浸式内容开发开源软件社区,鼓励向社会开放,扶植用户生成内容(UGC)生产。鼓励创作者经济,构建优质内容共建共享平台。

建设融合应用孵化培育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建设一批虚拟现实体验中心,集中展示先锋应用场景。搭建覆盖产业链多环节的用户体验测评环境,开展虚拟现实重点标准研制与宣贯。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载体,打造专业化、全流程覆盖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五)构建融合应用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顶层设计,构建覆盖基础通用、内容生产、网络传输、分发平台、终端设备、质量评测、创新应用等全产业链的虚拟现实综合标准体系。根据行业急需度明确虚拟现实标准研制路线图。加快健康舒适度、用户信息安全、内容制作流程、编码传输、从业人员能力等重点标准的制定推广。推动虚拟现实应用标准研究,制定不同应用场景下模型架构、解决方案标准。鼓励我国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贡献中国技术方案。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等国家标准贯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联动

加强部门协同,按年度制定各部门工作落实计划,逐年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期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成效总结。强化部省联动,指导有产业基础的地方出台产业规划及配套政策,加强组织实施。鼓励地方搭建应用供需对接平台,推动虚拟现实企业与行业应用方合作交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落地。

(二)优化发展环境

指导科研院所、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加强协同配合,组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利用国家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进产业资金有效供给。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个人及公共信息资源保护,提升对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的风险防范。引导开发适合青少年使用的虚拟现实产品和服务。

(三)深化技术研发

鼓励加大虚拟现实相关基础理论、关键技术与应用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具有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标准组织、产业联盟等组建多元创新载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与产业共性技术供给。支持研发成果通过关键产品、行业应用的迭代加速成熟。

(四)开展应用试点

围绕虚拟现实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开展应用试点,挖掘有潜在商业价值的应用场景,举办虚拟现实融合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锋应用案例。鼓励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参与建设虚拟现实内容开发中心和应用体验展示中心。

(五)打造产业集群

开展虚拟现实融合应用领航城市及园区建设,加快培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结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支持虚拟现实产业集聚发展。建设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面向应用创新的技术和产业服务。结合地方、行业特色,建设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助推虚拟现实技术和应用解决方案成果落地推广。

(六)强化人才支撑

支持高等院校加强虚拟现实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精准育才,加强人才引进,扩大定向培养,培育一批复合型人才。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造就高水平领军人才队伍。

(七)推动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宣传推广、展览展示、办赛办会作用,促进优秀应用案例“进园区”“进企业”。拓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推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互动。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实施,推动企业建立海外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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