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是
区块链的原生资产,NFT所映射的艺术品却并非原生于链上。作为现实世界和元宇宙的转换接口,NFT实际上无法真正实现艺术品本身的区块链化,而仅是将上传的作品信息代币化。对于作品权属信息的合法性,NFT自身无法追溯审查。目前,国内外NFT数字藏品平台对数字藏品中内容与版权的审查认证方式尚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未能形成统一的NFT数字藏品技术标准和版权共享系统,使得NFT数字藏品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带,引发“一物多卖”、瑕疵给付等诸多交易风险。
面对NFT这一充满想象空间的新鲜事物,只有以法治引导才能使其回归健康理性发展。首先,对于以NFT名义进行的诈骗、传销、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加大惩处力度并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联合各方力量不断推动完善治理框架,逐步构建NFT数字藏品行业准入标准,明确
区块链技术审核、数字藏品所有权准入、网络技术安全和反洗钱监测要求,将平台交易全流程纳入到监管系统中。
其次,发挥市场主体的自治力量,引导NFT平台严格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活动监测报告、机构内部控制等反洗钱义务,确保客户资料、风险状况、资金来源等信息吻合。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力度,采用异议登记、匿名悬赏等方式打击潜在盗版,利用信任制度解决识别实际作者难题,实质性减少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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