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一样,数字资产确权从本质上需要由国家主导,制定政策法律统一系统地约束和监管,才能避免目前其他一些国家在相关技术和商业的探索中出现的混乱无序及大量投机行为现象的发生。
同时,需要针对数字资产的特点和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智能合约机制,解决数字资产没有实物形式的特点所产生的合同和产权确认问题,保障数字资产产权相关制度效率以及系统性和适用性。
杨 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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