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碳汇开发、丰富企业参与
碳市场交易履约模式,2017年5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出台《
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实施方案》,选取了20个县(市、区)、国有林场开展福建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通过试点的辐射带动,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截至3月31日,全省累计完成FFCER交易和再交易405.49万吨、金额6267.14万元。同时,为推动碳汇价值转化,出台实施了《福建省
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开发福建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FFCER)产品,将FFCER纳入
碳交易体系,允许重点排放单位使用FFCER参与年度配额清缴履约,打通林业碳汇生态价值转化通道,形成以林业部门负责林业碳汇核算和项目开发,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减排量备案和交易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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