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5条“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货运、客运等领域企业采购燃料电池汽车参与示范,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分别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30%、20%、10%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事项
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已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二)申报主体所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
(三)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四)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第一年度(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给予资金支持。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燃料电池汽车采购材料,包含采购合同、采购***等,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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