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CDM项目要求的项目都可以做VERs,没有合适方法学但存在减排的项目也有可能做VERs。
VERs项目开发主要侧重于可再生
能源(水电、风电和太阳能)、提高能效、
农业、造林和再造林等领域范围。
详细分以下几个行业:
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
2、能源分配;
3、能源需求;
4、制造业;
5、化工行业;
6、建筑行业;
7、交通运输业;
8、矿产品;
9、金属生产;
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
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而产生的逸散排放;
12、溶剂的使用;
13、废物处置;
14、造林和再造林;
15、农业(畜禽粪便发酵产生沼气发电等)。
9、VER的实施流程及运作需要多长的时间周期
VER的第一个减排量交易的实现一般在半年左右,如果各方面配合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可以缩短1~3个月的时间。
“自愿减排量VERs”可从以下项目中产生:
在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或不具有支持清洁机制项目开发基础设施的国家进行的项目;
尚未在清册发展机制下登记注册的项目;
清洁发展机制范围以外的项目;
规模太小,无力承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所需费用的项目;
专门为自愿减排市场开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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