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区块链九年来的实验告诉我们,一个商业系统在没有股东、没有董事会、没有管理层、没有员工、没有办公场所、没有资产、没有营业收入、没有财务报表、没有法律主体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成功并有效运行的。各国央行应该是看到了比特币区块链的成功实验,才起了研究发行法定
数字货币念头的吧。
那么,法定数字货币算是“区块链”阶段的事物还是“区块链+”阶段的事物呢?站在不同的角度,确实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一般的法定数字货币研究结论,都从传统
金融货币理论的角度来规划法定数字货币,更多强调的是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币”的一面,这当然是无可挑剔的。法定数字货币的另一面是“数字货币”,我们几乎可以说,没有比特币就没有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思想源泉和技术源泉来自于区块链,来自于比特币。
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区块链+”,也就是说不应该是改造现有的货币体系和消灭现金法币。它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衔接数字经济,衔接数字货币,链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链接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链接法定货币与数字货币。
如果我们站在数字经济、数字货币的角度来设计法定数字货币的机制,我们就不会再有法定数字货币的双层发行结构那样的妥协,也不会再有法定数字货币主要取代M0那样的委屈,更不会有不追求法定数字货币的可编程性的无奈。双层发行结构是在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中,生硬地加入了现有金融体系的“中介”角色,而其实区块链数字货币系统里是没有各种各样的“货币创造”中介的,比特币区块链从货币系统来看,它里面只有央行和用户,用户们点对点交易。
一切都在一念之间:如果央行认可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也是货币(私人货币),针对数字货币来设计法定数字货币系统,法定数字货币的唯一目的只是链接数字经济、数字货币,就可以完全不碰链下现有的货币发行与货币创造体系,也就不会冲击现有金融体系(先做区块链,不做区块链)。那么法定数字货币在法律、经济、体系与技术上的实现也都不会像现在这样,面临这么复杂及困难重重的局面。
在这个框架下,建议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取代现在数字货币市场上由私人机构提供的、锚定美元发行的稳定数字货币,如USDT和在
以太坊上点对点抵押以太币兑换的稳定数字货币如MarkerDao。法定数字货币比私人发行的稳定数字货币信用等级之差自然是云泥之别。中国央行如果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好处还不止于取代私人稳定数字货币:任何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都是全球通货,人民币的国际化通过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技术,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途径;首先链接数字货币世界的人民币法定数字货币,会具有先发优势,在塑造区块链数字货币的规则中,抢夺到规则制定的主动权;人民币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将不需要任何基础资产,单凭中国政府的信用,就足够与目前市场上的任何稳定数字货币发行者竞争,并且可以完胜他们。
在理想的数字经济体系里,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各个市场主体可以发行各自的代币(
token)来融入法定数字货币,就像现实世界里创业者发行股票来融入法定货币一样。股票或代币都只不过是一种凭证,我们既然允许初创公司发行股票融资,为什么就一定不能允许初创项目发行代币融资呢?现在发行股票融资之所以被普遍认可,是因为经过数百年的监管与规范,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可以给发行股票融资的行为人以清晰的指引。很多的规范股票发行的行为指引,其实可以移植到代币融资的规范里面来。目前大部分的代币融资都采用了私募的方式,并且代币上市时机也推后到主网上线运行之后(尤其是在美国),这就是移植股票融资的成熟经验的行动。我认为“
ico”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公开发行,二是公开交易,尤其是一个初创项目公开发行和公开交易。现有证券法律是可以移植过来规范这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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