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
黑龙江省各市(地)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为充分发挥金融资源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发展的支持作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结合工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和《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1〕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助推作用,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发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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