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琦:一是完善电力交易规则和激励机制,突出绿电属性及价值。自然资源不同,绿电成本存在差异性,绿电在交易市场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各省电力交易细则不同,政策变化和地方性市场操纵较为严重。因此,建立完善的交易规则和激励机制,降低用电企业成本、提升绿色电力供应企业的附加价值十分重要。
二是完成绿证与绿电的融合统一,突出绿电的价格属性。我国绿证和绿电要完成核发与交易的深度融合,这样用户才会简单理解绿电的电价成分。目前,用户购买绿电既要学习绿电相关的政策,又要了解地方电力交易规则,还要完成与售电公司的商务对接,过程十分复杂,“证电合一”和“双证合一”会提升各类用户的绿电购买积极性。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解决交易的公平性。电力交易市场需要突出对绿电的支持,需要凸显对电力交易规则的设计与监督。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对绿电的扶持力度,主管部门加大对电价政策的支持。各地电力市场建设进度不同,以地方特色作为不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幌子”,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我国新
能源发展及绿色电力市场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粗放式发展可能导致诸多投资浪费,电力市场建设需要精雕细琢,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机制。不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不提高调度的灵活性与市场的开放性,很难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也很难保障绿色电力市场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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