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碳中和认证类项目,碳中和认证项目支持范围由原政策扩大支持限额以上非工业企业(2021年度电耗规模400万度电及以上),对上一年度获得公示的碳中和认证项目,在2022年持续实施碳中和认证且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
(2)绿色建筑项目,一是取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将原奖励标准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奖励删除;二是按照《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建发〔2023〕191号)获得北京市绿色建筑市级奖励的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1:1的比例给予不超过60元/平方米的区级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三是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1:0.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元/平方米的区级配套奖励,且单个项目的区级配套奖励金额与北京市奖励资金合计不超过改造投资总额的50%”。
(3)绿色工地类项目,本支持方向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了“未因环境问题受到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问题书面通报,并且已完工的工地。”这一限制条件,进一步引导建筑工地加强施工扬尘等环保管理。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