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集中整治诚信领域突出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提高诚信建设水平。抓好“诚信建设提升年”各项工作,出台实施诚信建设促进行动总体方案,推动《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加快解决一批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打通诚信体系建设难点堵点,健全有利于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诚实守信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水平,树立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形象,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着力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动态调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和工业园区延伸。健全完善优惠政策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力争新培育经营主体30万户以上,“个转企”400户以上。
(三)深化国企改革。落实关于推动国资国企“突围”的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蒙字号”国企方阵,推动地矿、煤勘、有色3家企业改革重组。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亏损治理,大力推动企业提质增资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治区直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