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基本建立覆盖各重点区域、各种类资源、各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绿色
低碳发展指引,制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等系列专项规划。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资金对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力度,健全绿色税收政策体系。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阶梯收费、差别电价、分时电价等价格政策。大力发展绿色
金融,2024年一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达33.77万亿元,同比增长35.1%。
三、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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